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方式:
1.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物流快递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受理工作人员2个工作日内,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上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4.决定。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作出是否准予审批的决定。
5.制证与送达。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制作证书,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中心送达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要求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送达)。
特别程序: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