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
(发布时间:
Wed Jan 17 15:57:43 CST 2018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家庭农场、农村改革试验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新型农业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农产品营销促销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支出。
支持范围:
(一)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
(二)支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及对台农业交流合作;
(三)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规范运行管理及评估验收;
(四)支持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
(五)支持农产品营销促销、优势农产品出口示范和品牌建设等;
(六)其他涉及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
开支范围: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因公出国(境)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给承担单位的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其开支范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财发〔2018〕5号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801/t20180115_6134914.htm
(发布时间: Wed Jan 17 15:57:43 CST 2018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家庭农场、农村改革试验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新型农业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农产品营销促销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支出。
支持范围:
(一)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
(二)支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及对台农业交流合作;
(三)支持农村改革试验区规范运行管理及评估验收;
(四)支持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创新;
(五)支持农产品营销促销、优势农产品出口示范和品牌建设等;
(六)其他涉及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工作。
开支范围: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因公出国(境)费、咨询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给承担单位的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其开支范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财发〔2018〕5号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801/t20180115_61349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