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保护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 Wed Jan 17 15:58:07 CST 2018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部耕地质量保护专项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所称耕地质量保护专项,是指中央财政在农业部部门预算中设立的,履行农业部职责所必需的,用于开展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轮作休耕等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耕地质量保护监督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支持范围:

(一)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包括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与统计,建立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区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等;

(二)轮作休耕等试点区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包括在实施轮作休耕等试点的地区开展定点监测调查、样品采集与检测、数据汇总分析,更新轮作休耕等试点区域耕地质量年度监测调查数据库,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对轮作休耕等工作效果进行评价等;

(三)其他涉及耕地质量保护监督的工作。

开支范围: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邮电费、印刷费、专用材料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及其他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给承担单位的耕地质量保护专项资金,其开支范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财发〔20186

http://www.moa.gov.cn/gk/tzgg_1/tz/201801/t20180115_613491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