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市区联动创新创业环境建设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Tue Jan 23 10:27:49 CST 2018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沪科〔201813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8年度市区联动创新创业环境建设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支持内容:围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各区发挥各自资源禀赋优势,重点解决推进创新创业功能集聚过程中的瓶颈问题,加快完善区域创新创业环境。包括:1)结合区域“十三五”规划,围绕区域创新发展需求,谋划区域创新功能定位和发展路径的研究类项目;2)完善区域创新创业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等体制机制创新类项目;3)推进区域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功能完善、能力提升等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载体建设项目。

申报项目需经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各区原则上只能择优推荐1个项目进行申报;优先鼓励系统性、集成性、延续性项目申报。

执行期限:1-2

申报主体要求: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经费额度:项目择优进行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项目总体经费及评审情况确定。各区政府需承诺对本辖区内项目给予市级资助经费1:1资金配套资助;申请单位应投入不低于申请资金(市区两级)的自有建设经费。

二、申报要求

1、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2、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1309:00,截止时间为2018222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212日至223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需报送至注册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并盖章。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申报项目评审采取大赛路演(仅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网上评审、会议评审等方式,必要时辅以现场考察。届时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119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5462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