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Tue Jan 23 10:28:34 CST 2018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沪科〔201817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8年度农业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技术

研究目标:培育若干青蟹、蔬菜、花卉、葡萄和柑橘的高产优质新品种。

研究内容:1、利用基于功能基因组解析和基因操作的分子育种技术,开展抗病性强、性腺和蜕壳发育优良的青蟹新品种研究。2、利用高通量植物基因型-表型育种技术平台,开展功能性蔬菜、耐热耐潮盆栽花卉的新品种创制研究。3、开展抗病性强的葡萄、柑橘新品种选育研究。

执行期限:20211230日前完成。

专题二、设施农业技术

研究目标:构建农业植保精准作业支持系统的无人机平台,示范应用40万亩以上农田。构建用于海上捕捞的无人机渔情搜索支持系统。开发适合温室生产环境的果蔬采摘机器人。

研究内容:1、依托无人机平台,开展定位、测绘、农药喷洒、视频远程监控等精准作业支持技术研究,以及农作物生长情况监测、病虫害预测预警、植保作业效果评估等应用技术研究。2、依托船用无人机平台,开展海上精准定位,远程无线传输,视频自动识别鱼群等技术研究,完成搜索、捕捞一体化作业系统集成。3、针对温室空间狭窄、作业对象鲜活等特点,开展复杂环境下多传感器融合,果蔬视觉识别、定位、柔性摘取等关键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11230日前完成。

专题三、食品安全技术

研究目标:研制1-2种鲜活鱼类储运过程中使用的防霉消毒绿色技术和制剂。研制1-2种鲜食水果采摘品质控制、采后保鲜等绿色技术和生物制剂。构建农产品和食品微流控芯片快速检测技术,相关检测指标灵敏度达到国家标准。

研究内容:1、针对鲜活鱼类储运过程中病毒感染,开展小水体新型防霉消毒绿色技术和制剂研究,相关制剂按规定进行安全性和药效学等研究。2、针对鲜食水果的采摘品质控制,开展酸甜度、品规等采摘指标快速检测技术研究;针对鲜食水果在储运过程中的腐烂、变质等问题,开展采后保鲜新技术和生物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等评价研究。3、针对农产品和食品的主要营养成分和污染情况,开展基于特异性生物传感器的微流控芯片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执行期限:20211230日前完成。

专题四、农业生物技术

研究目标:完成人畜共患疾病疫苗、新兽药的临床前研究或临床研究,申报临床试验或取得注册申报受理号。开发微生物土壤改良技术和产品,有效提升土壤微生态环境。

研究内容:1、针对常见人畜共患疾病,开展畜用疫苗、新兽药的有效性、安全性等研究,以及中试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2、针对土壤肥力退化和连作障碍,开展多种微生物协同作用的土壤改良剂配方选择、生产工艺优化和技术规范确立研究。

执行期限:20211230日前完成。

专题五、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和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农艺等农业科技成果在本市农村示范应用的研究。

执行期限:20211230日前完成。

专题五申报主体要求:1、注册在本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入驻本市星创天地的农业生产型企业;2、本市农业龙头企业;3、本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合作社、新型农业组织。企业投入研发经费不低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同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得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申明。

3.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或项目建议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5.申报专题二无人机研发项目的承担单位,须提供相关的空域使用许可证明材料。申报专题五的企业,须提供符合申报主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或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1309:00,截止时间为2018222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8212日至223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119

 

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5462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