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Mon May 21 11:13:53 CST 2018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结合即将发布的《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完善上海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能力优秀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专业服务商等予以重点培育和推广。对入选推荐目录的项目或单位,我委将在宣传推介、供需对接、专项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现就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工业互联网平台

1.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多平台互联互通,承担资源汇聚共享、技术标准测试验证等功能,开展工业数据流转、业务资源管理、产业运行监测等服务。

2.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本市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独立运营的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垂直领域行业或产业链企业数据、业务、管理协同,实现行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二)专业服务商

1.平台服务。为各类型工业企业提供“建平台”、“上平台”等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平台适配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试验验证,推动平台功能不断完善。

2.云服务。包括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IaaS)的云服务商,提供编程语言、开发库、部署工具、中间件等开发环境(PaaS)的云服务商,以及提供工业软件应用(SaaS)的其他第三方云服务商等。

3.标识解析服务。搭建各级标识解析节点和公共递归解析节点的专业机构,利用标识实现全球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间精准对接,以及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

4.两化融合贯标服务。帮助各类企业系统地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两化融合过程管理机制,获取信息化环境下可持续竞争优势的第三方咨询和评定服务机构。

5.数据服务。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提供数据规划、采集、预处理、存储、分析挖掘、可视化、数据交易、数据运维等技术支持的专业服务机构。

6.集成服务。面向工业企业开展生产线集成、多源数据集成、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体系集成、产业链集成等综合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机构。

7.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开展工业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安全咨询、风险评估、整改加固、集成运维、监测应急等的专业服务机构。

8.环境营造服务。开展工业互联网宣传培训、供需对接、论坛沙龙等环境营造类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或市外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为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提供第三方独立服务。

(二)鼓励制造企业剥离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行业服务,鼓励上海市外优秀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在沪注册及工业互联网跨界融合型创新企业等新设立公司申报。

(三)申报单位产品或服务具备先进技术架构,具有相应的技术和服务团队以及安全保障能力,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和商业模式创新特征明显,且在上海具有服务基础、能力保障、服务案例,以及较好的应用效益和较高的市场成熟度。

(四)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满足《附件1 2018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评估标准及要素条件》中对应的条件要求。

(六)平台和服务商可经相关区、行业协会、园区等推荐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推荐目录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申报书,请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别,选择不同的申报模板);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纸质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3.提供平台服务或专业服务的有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

4.申报单位需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申报单位盖章),如有20172016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可一并提供;

5.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网上填报,在线打印,填报网址:http://shpg.cspiii.com/User/Login);

6.相关资质证书、奖励证明、专家推荐意见、用户评价等材料;

7.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和服务能力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表(含真实性承诺)还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2.电子版材料(word版)请于201865日前发送至liht@sheitc.gov.cn,邮件主题请按“单位名称+2018年度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填写。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打印装订工业互联网平台和专业服务商推荐目录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接收时间: 201866 - 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业务咨询:李海涛,联系电话:23119419

五、评选发布

(一)推荐目录评选采取专家评审、集中答辩或现场考察等方式,由我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选。

(二)评选专家包括政府、高校、科研机构、联盟协会组织、典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通信领域企业的相关专家。

(三)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和补充,作为年度本市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相对应类别项目申报的必要条件,并优先推荐工信部相关试点示范。

六、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相关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517

 

http://www.sheitc.gov.cn/cyfz/6775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