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通〔2020〕16号

(发布时间: Wed Apr 15 15:25:08 CST 2020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各保险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精神,并经中国银保监会同意,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含新片区)对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的设立、迁址、撤销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上海银保监局制定了《上海自贸试验区(含新片区)保险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备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自贸试验区(含新片区)保险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备案管理办法

202043

 

http://jrj.sh.gov.cn/ZhengWuDaTing/Detail?informationid=158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