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Sun Jun 25 22:36:32 CST 2023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药监综药管函〔2023〕313号
安徽、广东、四川、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实施,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现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承担起示范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迪雅 010-88331040
刘 春 010-88331070
传 真:010-68355484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6月8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30612170414160.html
(发布时间: Sun Jun 25 22:36:32 CST 2023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药监综药管函〔2023〕313号
安徽、广东、四川、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实施,推动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中药材GAP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现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承担起示范建设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迪雅 010-88331040
刘 春 010-88331070
传 真:010-68355484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6月8日
https://www.nmpa.gov.cn/xxgk/fgwj/gzwj/gzwjyp/202306121704141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