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Wed Jul 12 17:20:05 CST 2023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沪环执法〔2023〕112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环科院,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市环保宣教中心:

现将《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13日

 

2023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监管效能,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执法公正、服务为民的执法铁军,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生态环境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市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以大练兵为主线,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能,着力打造“政治练兵、分类练兵、实战练兵、精准练兵、科学练兵”五位一体的上海练兵品牌,在新时代新征程中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以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执法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练兵,突出党建引领。持续推进党的建设与大练兵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做到端正执法理念、认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作为、改进执法作风、强化纪律约束、坚持底线思维,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

坚持分类练兵,突出能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采取分级、分类、分行业的模式,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实战大练兵,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促进执法水平提升。通过活动组织、制度建设、案卷抽查等对市、区两级执法机构的组织能力及执法水平进行练兵;通过重点案件查办、技能比武、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等对个人进行练兵。 

坚持实战练兵,突出主责主业。紧扣“练为战”的练兵原则,以练促战、以战代练,把实战大练兵与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监督帮扶、专项行动、技能比武等执法实践活动中练兵。丰富培训内容,用好实训基地,开展现场教学,注重联系实际,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克服“本领恐慌”,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技能强的过硬执法队伍。

坚持精准练兵,突出问题导向。把解决薄弱环节、补齐能力短板作为大练兵工作的出发点,因势利导,增强练兵针对性、有效性,练就克敌制胜的硬功夫。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练兵导向,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执法行动,锤炼执法队伍的综合能力。

坚持科技练兵,突出实战效能。全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大练兵,通过培训、演示指导、实践操作等方式,推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应用各类平台、系统,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研判、信息化作战能力。强化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无人机、卫星遥感、用能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在执法中的有效应用。提高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为综合分析环境问题线索、精准发现违法行为提供科技支撑。

二、练兵范围

(一)全员练兵。大练兵参与对象覆盖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包括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相关工作的部门,以下同)的全体执法人员。

(二)全年练兵。我市大练兵活动时间持续到2023年11月底,12月的练兵情况纳入次年评审。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将大练兵活动与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大练兵与年度各项执法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按时保质完成大练兵各项工作。

(三)全过程练兵。大练兵活动应结合日常工作、专项行动及重点攻坚任务等工作开展,贯穿日常执法检查、重点案件查办、监督帮扶行动、实战实训练兵、队伍能力建设、执法稽查等全过程,切实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三、练兵内容

(一)强基固本,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以执法大练兵为主要抓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百名执法尖兵”及“新兵强基育苗”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常态化队列训练,建立健全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人才库及执法师资队伍,充实执法专业力量。推动优化人员结构、注重培养执法能手,加强装备配备、统一执法标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理论、学业务、学技能,特别是开展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培训,实现岗位培训全覆盖。

(二)查漏补缺,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落实《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查提升案卷质量的通知》要求,建立“三个三”案件审核机制,即:紧盯初审、审理、审批三个环节,严把审核关;实施各区自查、总队稽查、市局评查的三级监督,做到查漏补缺;落实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分管领导的三种职责,倒逼质量提升。加强案卷评查成果运用,提升报送典型案例的“含金量”,提高上级部门对典型案例的采纳发布率。

(三)亮剑争锋,强化执

法监管能力

聚焦监督帮扶主战场,成立监督帮扶工作小组,选派精兵强将积极参与监督帮扶工作,将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推荐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突出个人。建立1-2家实战实训基地,强化现场实战培训,联合其他部门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知识竞赛及竞赛比武活动,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选拔执法能手参加国家组织的技能比武活动,进一步发掘执法骨干、培养领军人才。

(四)聚焦重点,增强执法练兵实效

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托固定污染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等平台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智慧执法指挥平台建设,提高环境问题发现能力。结合区域产业特点,针对业务短板,将大练兵战场延伸至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整治及自然保护地综合执法等专项行动中(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对重大违法案件,联合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挂牌督办,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改进作风,助力改善营商环境

出台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推进长三角执法统一进程,助力提升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频次相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统筹执法监管与帮扶指导,积极开展针对企业的普法培训、“送法入企”等活动,提高企业自主守法意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六)严明纪律,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强化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荣誉激励的价值导向,营造争先创优、勇争一流的氛围。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规范练兵工作,严格着装管理,将廉政纪律问题作为评选的一票否决项。牢固树立真抓实干、执法为民、风清气正的理念,努力建设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综合执法队伍,展现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面貌。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至6月)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活动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总结2022年练兵工作经验,根据2023年大练兵活动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执法大练兵。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小组成立情况、动员部署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于本方案印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环境执法总队。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至11月)

积极组织知识竞赛、技能比武、实战练兵、案卷评查、交叉执法等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及时报送大练兵活动信息和执法工作动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每月调度、通报工作情况,统筹推进大练兵各项任务工作。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自评,推荐4个表现突出候选集体、10名表现突出候选个人,并将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生态环境部。

(三)总结表扬阶段(12月)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行总结,组织开展练兵成绩展示,交流先进经验,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我市评选出的表现突出集体、个人,将择优推荐参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织的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等相关奖项评选及立功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练兵工作落实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成立执法大练兵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推进本市大练兵工作。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把大练兵作为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学、亲自练,部门领导具体抓、带头讲、带头考,精心组织、高位推进,细化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及分解表,统筹安排部署,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紧盯练兵进展,定期调度通报,充分调动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战训结合,突出实战练兵成效

根据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形势、任务和要求,结合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通过综合执法、交叉执法、实战比武等方式夯实执法基础,做到集中练兵与分组练兵相结合,规定练兵与业务练兵相结合,共同科目练兵与专业技能练兵相结合,岗位练兵与考核验收相结合,集中巩固与自觉养成相结合,不断强化练兵成效,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

(三)及时调度,加强统筹协调力度

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中抽调业务骨干,专人专岗、集中办公,加强执法大练兵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建立“实时系统填报、半月调度简报、每月工作例会(专题会)”工作机制,将大练兵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执法稽查及《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情况通报》,对进度缓慢的单位进行提示、通报、约谈。

(四)注重宣传,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通过《中国环境报》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宣传练兵活动经验做法。在移动执法系统“大练兵专栏”中实时填报工作进展及动态,每月15日和30日前向市环境执法总队报送1期活动简报,反映本单位在大练兵活动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短板。市环境执法总队加强对各区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情况的调度、督促,必要时由市生态环境局进行通报或督办。

(五)力争上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向全国其他省市执法大练兵先进学习看齐,紧扣生态环境部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细则(附件4),认真梳理近年来大练兵工作的亮点和不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联合其他部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进一步鼓励,将执法大练兵个人考核情况作为评奖评优、晋升、培训的重要参考,倡树示范标杆,激发全员练兵热情。

(六)廉洁自律,筑牢干净执法底线

加强工作纪律、廉政纪律教育,筑牢党风廉政底线,存在廉政纪律问题的,不得推荐参加国家及本市组织的监督帮扶、技能比武等各类活动,直接取消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表现突出个人的评选资格。行政区域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较大负面舆论影响的,不得参评。集体或个人在练兵活动中严重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https://sthj.sh.gov.cn/hbzhywpt2025/20230710/c7f621ada99740f5a531ed8399be23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