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Fri Dec 15 13:04:10 CST 2023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沪建房管联〔2023〕6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二是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

  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房屋管理局

市规划资源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4日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31214/c0664160d916431baeb95d3122e9fd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