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Thu Apr 18 13:20:32 CST 2024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嘉府办发〔20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不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整治提升工作的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市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嘉定区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方案(2023-2025年)》,为进一步持续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促进农村风貌全面改善,确保提升成果常态长效,不断健全完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现将相关意见形成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以农村人居环境为重要抓手,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统筹用好涉农长效管护资金,优化涉农长效管护投入供给,完善符合本区公共基础设施和乡村卫生环境管理养护有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完善管护标准、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强化监督考核,切实提升农村涉农长效管护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属地负责。坚持政府引导、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引导扶持等功能的同时,根据区级管护标准和考核要求,落实镇级属地责任,明确责任部门、管护任务、实施任务和资金使用计划等。

  (二)村级主体,村民参与。坚持村为主体、村民参与的原则,,按照“全要素、全覆盖”的要求,村级作为落实主体,全面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同时通过农村人居环境积分制等工作,充分发挥村民自主管理、自觉参与的主体作用。

  (三)注重实效,严格考核。长效管护重在日常维护和持续性管理,必须强化考核机制,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促使长效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保障资金,实施奖励。长效管护必须保证资金投入。在统筹使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基础上,区、镇落实专项资金,通过奖励、积分制等形式,引导和扶持村集体开展长效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在实现全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乡村环境卫生管护工作机制,达到“农村地区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乡村生态环境美丽宜居”的总体目标。

  (二)管护内容。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其中: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要包括村内道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公共照明(路灯)、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运行维护,做到设施完好、正常运行、长期稳定发挥作用;乡村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范围包括行政村内宅前屋后、村沟宅河、田间地头、道路沿线、公益林地、公共空间等,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村村)毗邻区域、农场区域),内容包括村庄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非法小广告和白色污染清除、村沟宅河清理、乱堆乱放监督等。

  (三)管护标准。区级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依据市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确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对象的管护目标、管护方法、操作规程、考核制度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标准体系,探索农村庭院环境卫生的规范化管理。

  (四)管护职责。镇级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开展工作,明确镇级管护工作方案,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台账,确保长效管护落到实处。村级负责组织和实施落实日常管护工作,做实做好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环境卫生的日常管护工作。村民落实“门前三包”,村民按照农村人居环境积分制考核管理要求,主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宅前屋后物品规整、卫生户厕保洁、卫生清扫等工作。

  (五)资金保障

  确保镇村两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巩固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成果,在区级考核达标的基础上,落实区级奖励资金。

  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管护资金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范围,镇级财政配套资金同步到位,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奖励资金。

  (六)监督考核

  1.考核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监督考核力度,以考核促整改、促保持,通过结合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督促各镇、村、村民做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巩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成果,提高管理成效,确保村民农民长期受益。

  2.考核内容。一是考核村级管理成效是否达到区、镇有关要求。二是考核镇、村级长效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执行,管理责任、人员队伍是否落实到位。三是考核资金投入是否落实到位、使用是否规范合理。

  3.考核方式。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通过采取联合抽查、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制度机制建设、资金使用、任务落实、服务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考核。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机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区乡村振兴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地区办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聚焦政策,整合资源,加强指导,协同推进。各镇落实主体责任,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村发挥好村民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体性,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人员队伍,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实效。

  (二)配套制度。在积极争取市级相关财政资金扶持的同时,重点确保 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和乡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确保财政投入与长效管护目标、标准相适应。同时,对财政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做好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充分整合利用农村原有环境卫生保洁员、河道养护员等队伍,根据任务情况,配备足额的管护人员,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统一工作规范和纪律,将长效管理队伍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宣传发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提高村民农民群众主体对做好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村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主人翁意识,组织动员村民农民群众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其他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嘉定区村庄改造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嘉府发〔2011〕55号)同时废止。

 

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40416/2a36b4d169674f9ebcff196bde8fad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