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
(发布时间:
Thu Jan 22 14:58:30 CST 2015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实现上海科技发展和人才建设目标。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以项目扶持的方式,为青年科技人员起步,领衔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提供经费资助。通过科研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
适合对象:
青年科技人员
支持方向:
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
申请条件:
凡在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科技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二)具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政策依据: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 沪科[2003]099号
(发布时间: Thu Jan 22 14:58:30 CST 2015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为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实现上海科技发展和人才建设目标。选拔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以项目扶持的方式,为青年科技人员起步,领衔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提供经费资助。通过科研实践和其他实践活动,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成为学科、技术带头人。
适合对象:
青年科技人员
支持方向:
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
申请条件:
凡在当年1月1日未满三十五周岁、并具备以下条件的科技人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道德;
(二)具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在沪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
(三)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二年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经历;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工作中有重要发现、发明或做出过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学历、经历的限制。
政策依据:
《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 沪科[2003]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