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科技创业苗圃

(发布时间: Mon Jun 06 14:40:16 CST 2016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鼓励本市有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业载体辟出专门场地,配备相应服务团队和资源,建立科技创业苗圃,为入驻科技创业团队提供预孵化服务。

支持方式:

给予后补贴支持。对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业苗圃项目给予无偿资助。

科技创业苗圃具备条件:

1、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包括会议室和交流场地等;

2、具备基本办公条件,包括办公家具,电话和网络接入、商务设施等;

3、配备专门服务团队,具有较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专业服务平台。

科技创业计划项目具备条件:

1、该项目在预孵化期内且尚未注册成立企业;

2、该项目在创业者团队组成、技术可行性和创新性、商业模式以及市场潜力等方面具备一定条件;

3、该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主管部门:

市科技创业中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上海市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创业苗圃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