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

(发布时间: Thu Jun 16 16:34:28 CST 2016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内容: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加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及专业分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设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适用对象: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包括国家中心及专业分中心)

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分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研发组织体系完整,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规划,技术创新成效显著;

(二)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三)具有较完善的技术研发和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较高的研发投入,技术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五)企业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能为专业分中心建设与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申报专业分中心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和雄厚的科研实力,组织或参与完成过国家或省级(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科研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有科研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科技创新队伍结构合理;

(三)具有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条件和能力,科研经费有保障;

(四)具有对科技成果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示范推广,并能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申报机构:

各地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部门报农业部

政策依据:

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加发〔2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