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发布时间: Tue Jan 08 10:38:42 CST 2019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本市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名单,由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业结构调整办,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审核认定,并书面提供至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名单做好政策落实相关工作。市税务局每年应将已享受政策企业名单提供至市产业结构调整办,由市产业结构调整办组织对企业情况进行复核;对于名单内企业自身恢复生产经营、终止关闭注销程序的,经市产业结构调整办认定后及时通知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

 

链接:

http://www.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fcs/201812/t20181213_1791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