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业创新,现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
Tue Jan 08 10:43:54 CST 2019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11/t20181105_3059775.html
(发布时间: Tue Jan 08 10:43:54 CST 2019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11/t20181105_3059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