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时间: Mon Feb 15 14:09:29 CST 2016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16630日,71日起停止使用。

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198365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