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Thu Sep 08 10:32:31 CST 2016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250515/content.html
(发布时间: Thu Sep 08 10:32:31 CST 2016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25051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