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 Wed Jan 18 15:44:31 CST 2017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171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口企业,可成为无纸化管理的试点企业:

1.自愿申请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工作,且向税务机关承诺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申报资料留存备案;

2.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

3.有税控数字签名证书或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数字签名证书;

4.能够按规定报送经数字签名后的出口退(免)税全部申报资料的电子数据。

对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部分视同出口货物等没有出口报关电子信息的,暂不实行无纸化管理。

申报规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和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试点企业只需通过网上办税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数字签名后的正式电子数据,免予提供纸质资料。

试点企业应准确无误申报与纸质凭证相符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的退(免)税电子数据。未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链接: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jckss/201612/t20161212_4291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