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

(发布时间: Mon Oct 16 14:09:44 CST 2017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17111日起,税务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使用修订后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不再另行填写《陈述申辩笔录》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链接:

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swzsgl/201709/t20170929_434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