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以总分包方式在境外承包工程,有关税收抵免?

(序号: 7627 留言时间: 2018-01-24   状态: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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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以总分包方式在境外承包工程,有关税收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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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总分包方式在境外承包工程,除总承包企业自行施工的部分外,发生分包的,其分包部分来源于境外所得已由总承包企业在境外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总承包企业可按实际取得的收入、工作量等因素确定的合理比例进行分配,开具《分割单(总分包方式)》,并将《分割单(总分包方式)》复印件提供给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据此申报抵免。总承包企业按分配后的余额申报抵免。同一项目分配方法应当一致,且在项目存续期内不得改变。
详情请见: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929036/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