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符合《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包括:
(1)注册资本已缴清;
(2)开始盈利;
(3)依法经营,无违法记录
2、申请商业领域再投资的,还须符合《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的规定。
3、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限制类领域且有专门规定的,还应符合专门规定的要求,具体见上海外资网上办事系统(http://wz.investment.gov.cn/SFI/)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损害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害国家安全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
5、境内再投资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条件和资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