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机构:
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合伙企业登记。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海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合伙企业外的其他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
1.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合伙企业登记。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上海市各区县行政区域内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合伙企业外的其他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