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需要填写或签字的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请勿使用圆珠笔。
申请材料目录:
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注销登记申请书》
2.项目主管部门对注销的批准文件
3.清税证明
4.清算报告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公章
申请文书名称:
外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