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 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需要填写或签字的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书写,请勿使用圆珠笔。
申请材料目录:
1.《非公司外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
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6.分支机构已注销的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文书名称:
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