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1.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
2.建设单位承诺书
3.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
4.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或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备案制)
5.涉及土地使用权属共有的,须加送土地使用权属共有人的同意证明(选送)
6.属危房翻建的,须加送危房鉴定报告及房屋主管部门认定文件(选送)
7.涉及非自有产权房屋的,须加送产权单位(人)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选送)
8.应拆房屋的权属证明及附图
9.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
10.需要使用其他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
11.文管、房屋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反映建筑及周围环境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