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办理方式:
一、新办
1、审查环节: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当场审核,材料存在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补正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出具《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材料后14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对申请人配备的安全防范设施进行验收。对符合条件且验收达标的申请人,由公安机关颁发《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或验收不达标的,由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实地核查
二、延续
持有《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的单位,应当接受原发证公安治安部门的年度审核。公安机关在受理当年度审核时,对上年年审截止之日起至当年年审开始之日期间未受过公安机关罚款或者停业整顿处罚的,可直接发放年度审核合格证明,不得要求其提供任何申请材料;受过公安机关罚款或者停业整顿处罚的,应按照年度审核要求予以审验。
特别程序: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