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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方式:

1)办理环节:申请人网上填报,在线填写并提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创业中心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核的项目,按期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汇总专家意见后提交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审定,评委会审定后由市科技创业中心交市高转项目认定办审核后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决定。

在浦东新区或获得授权的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分园注册的申请人将材料报送浦东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或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分园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受理窗口进行审核。浦东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和获得授权的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分园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统一采用市科委的网上项目评审系统和专家库,对申请项目按照办理时限定期组织专家网上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期完成当批项目的认定,并报市高转项目认定办备案。

拟认定的高转项目,在上海科技网(http://stcsm.sh.gov.cn/)、市科技创业中心网站(http://www.shtic.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高转项目认定办统一制作项目证书并在认定项目发证会上颁发。

2)办理方式:采用专家评审及书面审查的审查方式。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