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1.市水务局负责市属(包括本市中心城区、宝山区、闵行区)供水企业自来水管网到达区域内,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含5000立方米),即设计最高日用水量在200立方米以上(含200立方米,按30天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批。
2.区水务部门负责本区供水范围内,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月以上(含5000立方米),即设计最高日用水量在200立方米/日以上(含200立方米/日,按30天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批。
办理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89号水务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1-4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1)52398146、(021)12345
咨询途径:
http://swj.sh.gov.cn/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