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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负责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包括受理、审核、地方审批《进口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

商务部审批列入《进口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机电产品和列入《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机电产品进口许可申请的受理和转报。

 

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

接收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层综合办事大厅25-32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1)50722200、(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ww.sh.gov.cn/wszx/index.htm

 

窗口咨询

接收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层综合办事大厅25-32窗口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