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负责列入《进口自动许可机电产品目录》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包括受理、审核、地方审批《进口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
商务部审批列入《进口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机电产品和列入《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机电产品进口许可申请的受理和转报。
办理地点: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
接收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层综合办事大厅25-32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21)50722200、(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ww.sh.gov.cn/wszx/index.htm
窗口咨询:
接收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层综合办事大厅25-32窗口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