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管理,组织实施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工作。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市市场管理总站)承担本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的申请受理及相关日常事务。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科技委)承担技术评估工作。
办理地点:
接收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办事大厅11号窗口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四 上午 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 13:30至16:30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 下午13:30至15:30
电话咨询: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受理窗口电话:(021)54614788-5039、5066、(021)12345
网上咨询:
窗口咨询:
接收地址: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办事大厅11号窗口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受理窗口
信函咨询:
通讯地址: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507室 邮政编码:200032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电子邮件咨询:
jnjcjgch@zjw.sh.gov.c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