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a)网上获取申请相关表格
申请人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 zjw.gov.cn)市住建委-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填写并下载《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申请表》。申请人可在2个工作日后,至系统查询申请表填写以及附件上传完整情况,完整的,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并于10个工作日内携带申请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申请;未齐全的,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补正。
b)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办理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等证明至市市场管理总站受理窗口(上海市小木桥路683号办事大厅11号窗口),按照申请资料的如下形式标准:
1.申请资料应按本办事指南申报材料目录的顺序排列;
2.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办理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备核;
3.申请资料书面递交采用A4纸,普通装订;
4.申请资料的格式应符合目录要求。
申请材料目录:
1、《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申请表》
2、采用的产品标准和施工工艺
3、产品检测合格证明或者新型材料认定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证明
5、境外产品委托代理单位申请的,提供委托书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新型建设工程材料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