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期限
自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二、办理期限
自受理后的5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三、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公开结果,并以电话或邮件通知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