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式标准

1.申报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当场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内容相同。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主要材料见表1,如申请材料要求有调整,应以当年度申报通知的要求为准。

 

1  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新办)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

1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

原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必备,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网上申报平台,按规定填写完整,上传附件,网上提交并打印正式版,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必备,与原件一致。

3

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必备,真实有效,加盖公章。

4

企业自筹资金证明,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申报项目新增研发总投入的60%

原件、复印件各1

2

纸质/电子报件

必备,真实有效,由银行开具的对账单或存款证明或资金资信证明。

5

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依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提供。真实有效 ,专利证书必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必须是国家版权局颁发、技术合同必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登记。

6

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等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依据项目指南要求选择提供。真实有效,鉴定证书和检测报告必须是第三方机构出具。

7

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新药研发项目需获得临床批件,或申请临床批件所需的相关实验报告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从事特殊行业的申请企业必须提供。真实有效。

8

项目如涉及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提供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证明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环保证明必须是区县以上环保局出具。真实有效。

9

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材料,如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等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真实有效。

10

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真实有效。

11

企业注册材料: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等

复印件

2

纸质/电子报件

必备,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三)申请文书名称

新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