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描述
(1)审查环节
市科委每年转发国家创新基金的申报通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所规定的申报节点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送至企业注册地的区(县)科委。区(县)科委负责辖区内申报项目的初审;市创业中心审核汇总各区(县)科委的初审意见,提出办理建议;市科委按审批流程择优予以推荐。
(2)审查方式:采用书面确认方式。
2.适用情形
适用于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