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实验动物出口审批的受理和审批。
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条件财务处
窗口接收地址: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
接收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1210、1211室
电话咨询:021-50563529、021-50339079
网上咨询:上海实验动物资源信息网www.la-res.cn。
(二)审批内容
对实验动物的出口进行审批。
(三)法律效力
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实验动物出口手续。
(四)审批对象
本市从事实验动物出口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