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实验动物工作单位从国外进口实验动物原种登记单位指定的受理和审批。
接收方式: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条件财务处
窗口接收地址: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
接收时间:
周一到周五 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
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1210、1211室
电话咨询
021-50563529、021-50339079
网上咨询:
上海实验动物资源信息网www.la-res.cn。
(二)审批内容
登记单位的审批。
(三)法律效力
获得批准的单位就成为实验动物原种进口的登记单位。
(四)审批对象
本市申请从事实验动物原种进口登记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