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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3、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

    4、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

    5、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机构:

同城快递向上海市邮政管理局申请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愚园路311号电话:62490707

网址:http://sh.spb.gov.cn/

跨省与国际快递向国家邮政局申请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处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电话:010-88323247/3114

网址:http://www.spb.gov.cn/

    申请材料:

    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

2、申请报告;

3、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报表;

5、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6、验资报告;

7、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

8、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

    9、经营快递业务的加盟企业名录;

    10、处理场所(中心)名录;

11、场地使用证明;

12、持证快递业务员名录;

13、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4、业务操作规范;

15、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16、加盟合同协议;

17、经营代收货款业务安全保障措施(含自营代收货款业务承诺书,风险控制措施及资金结算系统的相关资料,以及代收货款服务合作协议)。

办事时限:

邮政网站中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的“申请进度查询”栏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