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国家和本市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文物或优秀历史建筑工程、保密工程、跨区域工程的报建。
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所属区立项或批准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或区立项或批准的所辖行政区域内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的报建。
市政府委托实施管理的管委会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的报建。
市绿化市容局负责行业范围内园林绿化项目的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