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举报事项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一)投诉举报事项复杂,涉及多方主体的;
(二)投诉举报事项调查取证困难的;
(三)投诉举报事项需要专业鉴定的;
(四)其他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