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采集
写评论...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1031日国务院批准,19881114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发布,根据2011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第二十四条:出口实验动物,必须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口手续。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实验动物出口审批,下放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