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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请人在制作技术转让合同文本时可以使用统一印刷的技术转让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套打;也可以从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stcsm.sh.gov.cn/jsscgl/index.htm)下载合同模板自行打印;

2.自行打印的技术转让合同文本应采用A4规格纸张正反面打印;

3.提交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文本(包括附件)须盖有合同各方的骑缝章;

4.装订时合同文本在前,附件在后。合同文本页数较少的,可用订书机在合同左侧中间位置进行装订,不要在左上角位置装订。合同页数较多的,可以线装成册或用胶水装订成册,不要加装封面;

5.申报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6.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1.技术转让合同文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3.知识产权权利证书

4.外文合同

5.外文合同中文译本

6.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

 

申请文书名称

《技术转让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