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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
审批单位
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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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1.上海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2.1/500或1/1000建筑施工总平面图

3.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

4.按有关规定加送有乙级规划资质以上部门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

5.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日照分析单位 承诺书

6.土地权属文件

7.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8.建筑面积分层面积表

9.用于项目公示的建设工程平面图示意图

10.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或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汇总的函

11.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和图纸目录单)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承诺书》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899号2号楼 200031  

沪ICP备09043529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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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9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