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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单位
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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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在线申请、一网通办”方式审批,申请人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进行网上申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正式受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按规定流程开展审批。

 

申请材料目录:

1.环评审批申请表

2.环评文件

3.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删除内容说明报告;主动公开证明材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6.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7.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本(可公开版本);删除内容说明报告;主动公开证明材料

8.总量来源说明

 

申请文书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899号2号楼 200031  

沪ICP备09043529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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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9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