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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自动许可证办证指南(机电产品)
审批单位
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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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网上填报、当场受理的方式。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填报,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现场确认、当场受理。

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2. 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

2、进口订货合同

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企业营业执(支持电子亮证)

5、生产许可证

6、代理销售合同

7、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申请文书名称: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及《机电产品进口申请附表》。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899号2号楼 200031  

沪ICP备09043529号-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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