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本审批采用网上填报、当场受理的方式。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填报,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商务行政事务中心现场确认、当场受理。
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2. 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报告
2、进口订货合同
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4、企业营业执(支持电子亮证)
5、生产许可证
6、代理销售合同
7、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
申请文书名称:
《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及《机电产品进口申请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