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专业服务平台
  • 互动平台
  • 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注销
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注销
审批单位
申请材料
受理条件
意见采集
写评论...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方式:

1. 收件。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 受理。受理工作人员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结果送达。收到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结果后,市新闻出版局将于10个工作日内送达有关当事人。

 

特别程序:

无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899号2号楼 200031  

沪ICP备09043529号-5

沪ICP备09043529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9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