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专业服务平台
  • 互动平台
  • 首页 /  公共服务平台  /  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证》
申请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及《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证》
审批期限
申请接收
办理方式
审批条件
办理机构
意见采集
写评论...  

(一)受理期限: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

(二)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

 

 

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899号2号楼 200031  

沪ICP备09043529号-5

沪ICP备09043529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9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