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意见采集
写评论...  

设立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