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及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典当行业分等定级试点工作,即日起对本市典当企业开展2015年度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