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Sat Feb 02 10:19:12 CST 2019   发布者:市工商联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沪经信运〔201970

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系统各单位和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春节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197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203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19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消防、反恐和应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冬春季节特点,积极排查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重要经济目标、易燃易爆品生产储运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生产场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动火、用电等作业,办公场所要注意防范电气火灾。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组织发动排查电器产品及相关线路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各单位要配合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二、做好低温雨雪期间能源安全保障

相关单位,特别是能源企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情况,加强防范。发电企业要加强机组检修和运行维护管理,做好设备防冻工作,提高可靠性。重点用煤企业要强化燃料管理,充分估计雨雪大雾等气候带来的困难,做好煤炭储运工作。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调度控制,强化运行管理,加强对输电通道、输变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巡视和安全保卫。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积极组织-10号柴油资源,适度增加库存、扩展网点,保障供应。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反恐防范

各单位要以重点经济目标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落实反恐防范主体责任,要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从人防、物防、技防等多方面完善防范措施。要对设置的各类“防冲撞”装置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切实有效,要做好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保存使用、运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各单位要积极与属地公安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及时落实反恐工作要求。

四、做好节前停工及节后复工安全准备

相关企业要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做好停复工前后的安全准备。在停工前,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电气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采取断电、断气等措施,同时保证应急预警控制联动系统工作正常,确保停工停产期间处于安全状态。在节后复工前,要按照“先排查、后复工复产”的原则,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对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仪表、管道、阀门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确认。对节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特别是高危行业的现场操作工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对换岗和新从业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五、完善落实各项处置应急预案

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针对低温冰冻、雨雪雾霾灾害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预案体系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防止极端低温对生产生活及设施设备带来的损害,又要防止暖冬导致大雾天气带来的各种危险。各单位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各自实际适时修订、开展演练,防止预案与生产和工作实际脱节。

六、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要在日常值班的基础上,加强节假日、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在重点时段,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值班值守工作正常进行。如发生重大事项,立即将情况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办公室、市经济信息化委办公室和经济运行处报告。

联系方式:

经信委值班室电话:23112684

传真:63585771

经济运行处电话:余有建2311265118918883556

汪洵2311262218918883710

传真:635858746358006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130

 

http://www.sheitc.gov.cn/jjyx/680508.htm